华轩公司完成阜阳市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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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皖财企〔2024〕47号)文件精神,阜阳市财政局企业科从编报范围、报送内容以及报送方式及时间做出相应通知,并提出各项编报工作要求。
  市交建集团华轩公司财务科积极投入2023年度财务会计决算的工作中,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八字方针,健全“自审、预审、会审”工作机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编制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上缴应弥补款项表、基础情况表等,为准确反映国有企业经营情况,编制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和会计报表附注,确保年报数据真实准确,严防会计信息失真,于4月26日圆满完成阜阳市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
  市交建集团华轩公司财务科将进一步强化数据研究分析、加强工作衔接配合,总结2023年华轩公司财务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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