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阜阳市邮政管理局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商务局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阜阳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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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现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阜阳市邮政管理局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商务局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阜阳市总工会

2022年7月12日



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21〕213号)精神,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依法保障、注重公平,企业主责、强化治理,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目标导向、稳中求进,到“十四五”末,我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专业技能有效提高,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职业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企业加盟行为,形成合理分配机制。推广使用快递加盟推荐协议文本,督导企业落实依法用工和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要求。督导企业按照《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制定合理末端派费标准,保证末端投递基本支出,保障快递员劳动所得。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快递企业对接,满足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差异化快递服务需求,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指导企业在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听取行业工会、快递员代表意见,形成合理的业绩考核机制,防止不规范扣减快递员劳动报酬,不得“以罚代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位列第一的市直部门为牵头部门)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劳动用工。指导快递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稳定从业人员队伍。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与快递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要严格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履行用工单位责任。企业区域总部在网络稳定、快递员权益保障等其他方面负有统一管理责任。末端备案网点损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的,由该网点的开办企业依法承担责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清理整顿快递市场,加强网络运行监管。开展快递市场规范整顿,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快递“黄牛”、配合网络商户“刷单”等违规经营行为。推进快递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劳动用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促使企业依法经营、合法用工。加强部门间快递服务严重异常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做好快递行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及时防范化解劳动纠纷。快递服务出现快件积压、网络阻断、员工大量离职等严重异常情况,对该区域直接责任主体依法实施应急整改,发布消费提示,并复核该品牌的区域服务能力。(市邮政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保障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保障快递员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推动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按照规定合理确定快递员休息休假办法。快递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企业应依法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支持建立快递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确定快递员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和年度劳动报酬增长幅度。依托“互联网+”创新协商模式,指导劳资双方开展多形式多层级沟通协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工伤参保模式,便利快递员参加社会保险。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统筹按照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探索建立符合快递员群体特点的更灵活、更便利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模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生产作业环境,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督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相关标准,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劳保用品、升级作业装备、改善工作环境。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督导企业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教育培训。对快递末端服务实行包容性管理,对快递网点设置充电桩、快递车辆通行停靠、快递员进入小区投递等提供便利。引导快递企业和工会组织加大投入,推进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扩大“爱心驿站”的数量和范围,提升快递员获得感和幸福感。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承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探索行业与院校“引企入校”新模式,共同建设校内实训中心,为行业人才发展提供科研指导与实践平台,培育行业高技能、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组织指导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规范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与工资待遇提升、社会荣誉评选等一体衔接,构建快递员职业发展保障体系。举办全市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助推行业技能人才成长。推荐先进快递从业人员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市级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推进快递员群体纳入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管理和各类评选评优、权益保护、关心关爱范畴,增强快递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市邮政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快递工会建设,加强劳动维权监督。完善快递行业工会组织建设,依法履行维权和服务职责。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就快递员权益保障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贯彻落实《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督促快递企业规范用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强化部门协同。加强部门联系,建立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参加的市级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及时总结推广制度成果,协调解决意见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2.提供政策保障。各部门认真落实职责责任,积极出台对应配套政策或相应措施,逐步将邮政快递纳入社会稳定管理体系,将快递员纳入当地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民生保障体系,确保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3.积极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关爱快递员“暖蜂行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定期开展“最美快递员”等评选活动,培育和选树行业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促进社会公众对快递员工作的认同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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